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南松北紧 京津冀地区矛盾突出
发布时间:2016/10/25 8:56:09
为切实做好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,10月20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做好2016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称,受管输能力、用气结构等因素影响,华北、西北等地今冬明春高峰时段供需矛盾比较突出。为此,《通知》要求,供需各方必须密切加强合作,从资源调配、需求侧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,统筹做好各项工作。
《通知》指出,虽然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、替代能源价格偏低等因素影响,去年以来非高峰时段主要用气行业需求低迷。但是,由于用户基数不断增加、非居民用气比例下降等原因,冬季供暖开始后,峰谷差会进一步扩大,气温变化对供需平衡的影响会愈加明显。与此同时,国内资源增产困难,进口资源特别是中亚管道气存在不确定性,加之储气调峰能力依然不足,预计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仍会呈现南松北紧局面,京津冀地区矛盾较为集中,如遇持续低温天气,保供形势将十分严峻。
冬季天然气供应关系民生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切实落实“保民生、保公用、保重点”要求。高峰时段保障民生用气确有供应缺口的城市,要提前制订包括“压非保民”等措施在内的具体保供方案,做到“一市一策”,全力实现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稳定供应,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。
同时,《通知》明确提出,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。具体来讲,各地天然气供应保障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初签订的《2016年度保证民生用气责任书》有关要求,明确有关部门、供气企业的责任和任务分工,完善综合保供措施,对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不力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,追究相应责任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将对措施不到位、严重影响民生用气的单位予以通报。
在供给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,要多方施策,努力增供资源。一是,落实国内增产增供计划。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要落实既定冬季增产计划,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区块和项目,合理安排检修,优化开采方案,确保长庆、塔里木、普光等主力气田满负荷生产,必要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放压增产;要在生产与输送环节优化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,努力减少自耗,增加商品气量。新疆、内蒙古有关单位要与中石油加强合作,保障伊犁庆华、大唐煤制气示范项目平稳运行,稳定供气。
二是,多渠道增加进口资源。中石油要与土库曼斯坦等资源国加强沟通协调,尽力增加管道进气量,减少哈萨克斯坦等国的境外下载量,努力实现进口管道气资源增长。有序组织LNG(液化天然气)采购,合理安排到港船期,预先提高LNG库存,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准备。天津、河北等地主管部门要引导非居民用户,自主、委托或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平台等途径采购LNG,通过市场化手段增加资源。
三是,最大程度用好储气库资源。中石油、中石化要在入冬前尽量增加储气库注气量。采暖季期间,要统筹调度好国产气、进口气及储气资源,优化采气方案,合理安排各储气库不同时段的采出气量,确保用气高峰期达到最大采气能力,最大限度发挥储气库的应急保障作用。
在需求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强化需求侧管理,确保民生需求。一是,进一步健全有序用气机制。各地要综合考虑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因素,根据资源落实情况,制定本地天然气利用规划,包括发展目标、利用方向、资源来源、计划进度以及保障措施等。“煤改气”、“油改气”及大型工业用气等项目,要根据可供资源量和利用规划均衡有序实施。新发展的非居民用户要包含一定数量可中断用户。
二是,强化气电热综合平衡调度。北京、天津等天然气同时供热、发电的城市,要提高外送电能力,实现多气源供气、多通道输电及气电互保,完善气电热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错峰方案,适当保留部分替代能源供热设施,满足应急需要。北京市要提前备足燃料,必要时启用华电二热燃油锅炉,保持华能一期机组满负荷运行,保障持续低温情况下的供暖需求,缓解供气压力。
三是,推行节约用气与峰谷差管理措施。各地要针对现有用户,制定峰谷差控制措施,通过移峰错峰、削峰填谷等措施控制峰谷差。供热用气比例高的地区要积极推广分户计量供暖、蓄能供热等节能技术,努力缩小峰谷差。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要控制超市、商场等公共建筑室温,推广学校、写字楼节假日低温运行措施,提高用气效率,避免浪费。
四是,细化完善应急保供预案。京津冀等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要按照民生用气绝对优先的原则,结合本地实际,提前制定不同供应水平下的有序用气方案,明确优先用气和限制用气的次序,确保居民生活、公共交通等重点需求,最大限度降低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。
另外,《通知》还对消除输配气瓶颈,提高保障能力,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确保管网安全运行,加强信用监管和舆论引导,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,以切实做好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。
分享到: |